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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用?他吃飯「用3倍券付800元」被店員叫回去 他戳破內幕「店家不想吃虧」傻眼:很瞎欸

台灣疫情趨緩,政府為了促進經濟消費,發放3倍券給大家使用,國人要先拿出1000元購買三倍券,就可用此券去買3000元的商品,15號開放大家領取,可以去郵局或超商插入健保卡,或是輸入身分證後4碼,核對身分後就可領取,3倍券除了菸酒、信用卡、水電費等不可使用外,其他消費都可以拿3倍券使用!

圖片來源:ETto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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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ETtoday》報導,有一位男網友在《爆怨公社》表示,拿到熱騰騰的3倍券後,決定要好好去消費一下,決定去心北市某一家餐廳吃飯,吃完2份818元的餐點後,就拿出了4張面額200的消費券,然後再掏出20塊補餘額,買完單本來一切都正常,走出後沒多久,店員突然追出來,表示「不能使用振興券」,讓他滿頭問號。

圖片來源:東森新聞


店員向他解釋「不好意思!振興券只能指定我們公司的用餐,才能折抵!」,他回問店員「為何上餐廳不能用?」,店員才說「我們公司有做文宣,但我們還沒擺出來!」,原PO聽完後相當無奈,但也不想為難店員,只好還給店員發票,改成用現金結帳,之後原PO在臉書上發問「原來振興券,去點餐,還要配合業者的餐點~大家啊~消費前要問能收振興券嗎?顯然這間,只能點他們的專案餐!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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