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型好心被雷親!外送員路上「看見遺失手機」想還失主 事成後「竟收到傳票挨告」無奈:我做錯什麼

相信大家都有過走在路上,看到有遺失物或錢掉在地上的經驗,這時大部分人的反應應該都是送到派出所,交由警察伯伯處理吧!但最近有位熱心的外送員,因為在馬路撿拾一支手機想送回,卻被失主反告的故事引起熱議!

最近有位外送員網友在臉書社團《爆廢公社公開版》發文,表示某天他在上班外送的途中,看見一支螢幕破掉的手機掉落台北東區馬路上,由於都沒有人要撿,所以為了怕機體再被其他車輾壓,他立即就想把手機拿起來交還失主,原PO透露:「而且怕失主誤會手機是我用壞的,所以我就預先拍了照」。

來源:爆廢公社

不過在撿起手機後,原PO因為跑了整天的外送全身都流汗,因此就想先趕回家洗個澡換衣服再出門,只是沒想到盥洗更衣後再次出門,居然把手機放在家門口的鞋櫃上沒帶走,直到1小時候原PO媽媽打電話跟他說失主想拿回手機,原PO才趕緊回家取手機並交還給失主。

來源:爆廢公社

結果讓人驚訝的是,原PO以為這件事上自己做了一件善事,卻在三個月後的某天收到傳票得知失主要告他侵占罪,並要求原PO到警局到案說明,他無辜地說出事情原由後才知道,失主控訴他在沒有正當證據情況下把手機用壞,原因是「在手機掉落跟我手機撿起來的這段時間,不知道還有沒有被車子輾壓過」。

來源:爆廢公社

對於失主的百般指控,外送員原PO因為想趕快把事情解決,最後就用一萬塊跟對方達成共識和解,他除了傷心透露撿手機那天剛好是要去辦離職,沒料到中途做的好事竟然變成還被反咬一口,他無奈提到:「好吧我就鼻子摸一摸自認倒霉...但我就問你手機破成這樣,我是要侵佔什麼?」

來源:爆廢公社

文章在社團曝光後,許多人留言:「世界上的好人-1」、「典型好心被雷親」、「這樣誰以後敢幫忙啊!」、「失主要給你1萬吧」、「這種掉在地上的東西就別亂撿了吧,不撿沒你的事情,壞了算在你頭上」。

(來源:comerciarios)

但也有人考慮到法律的問題,提出對原PO的疑問說道:「你的SOP就是錯的,撿到先拿回家不先送警局?那你幹嘛撿,吃飽太閒?」、「你當下就要拿去警局了為何要回家」,還有人談到和解這件事表示:「這個基本上不會起訴,一開始就應該選擇不和解讓他送法院就好」、「為什麼要和解,和解就代表你認錯了耶!」

來源:爆廢公社

好心幫人卻還被告,想必這位外送員心一定都涼掉了QQ...

來源:爆廢公社

Click to show more